1.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流程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的录取。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自划线院校录取时,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录取规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非自划线院校录取时,由市高招办将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投档至招生院校,有关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院校录取时,由市高招办按照我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考生艺术类综合分为依据向招生院校投档,有关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中部分院校还对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器乐乐种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
2.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流程
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由市高招办按照我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考生体育类综合分为依据向招生院校投档,有关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中部分院校还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
3.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流程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的录取,再进行A阶段其他招生院校(军队、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的录取,然后再进行B阶段招生院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
飞行员招生院校的录取包含军队招飞和民航招飞两种类型,先进行军队招飞的录取,再进行民航招飞的录取。有关招飞院校在多次体检合格或定选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择优录取,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
军队、公安、消防类院校录取时,由有关招生院校在其组织的面试、体测、政治考核和体检结果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择优录取,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
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录取时,由有关招生单位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及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录取时,由有关招生单位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及校考测试成绩,按照院校录取原则综合排名,择优录取。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
在已经结束的录取批次中,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我市平行志愿同分比较规则排序后投档,由有关院校按照其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没有被提前本科批次录取的考生仍可正常参加其所填报的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