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 > 正文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22 17:51:32 | 广东财经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地处全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学校践行“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秉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彰显“湾区导向、价值引领、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是华南地区就业前景最好大学之一。

  发展历程

  学校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1000多人,其中研究生3000多人。学校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

  学科特色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字经济学2021年获批新增为“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应用经济学排名在全国前20%;工商管理位居全国前30%;法学和理论经济学位居全国前30%-40%;外国语言文学位居全国前40%。

  学校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数学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金融、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出版、计算机技术、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翻译、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等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区位优势

  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和华南电商总部区,与中国三大CBD之一珠江新城、广州金融核心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城、赤岗领事馆区、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等城市重要发展区相邻。

  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是珠三角地区不可多得的一块生态宝地,森林覆盖率达80% ,山水相连,自然环境优美,交通发达,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的理想之地。

  粤港澳大湾区内世界级的产业集群体系为研究生们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机会。

  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坚持“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育人成效显著。研究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成果颇丰,荣获“挑战杯”全国一等奖等省级以上竞赛奖项、荣誉奖励60余项。67篇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16篇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5篇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70余人考取境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了“全国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骆娴等众多优秀研究生。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成果丰硕,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成果奖9项。

  学校现有33个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38个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成立了广东财经大学创业园区,采取项目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成为创业团队的“实验室”与“孵化器”。

  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推进办学国际化发展,着力构筑应用型高端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与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70多所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实施近60个国际化教育项目,其中包括:(1)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德国欧福大学、挪威商学院等国外名校的双硕士项目;(2)与南非开普敦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英国东伦敦大学的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3)在“广东财经大学海外实践教学平台”德国基地、新西兰基地、阿根廷基地和意大利基地开展的暑期创新创业教育或美育拓展活动;(4)与Each Future Cultural Network等共同组织的赴美带薪实习项目。

  专项计划

  为培养“知湾区、懂湾区、爱湾区、服务湾区”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资源,与港澳地区高校、广东省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创新企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入校后,有机会进入专项计划培养,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

  学制、学费、住宿费和奖助体系

  

  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计算机技术、会计及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所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安排住宿。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具体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复试:时间2023年,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网站通知为准。

  就业

  (一)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事项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会发布相关公告、通知。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复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历年自命题试卷详见招生考试处网站,请考生自行上网浏览、下载。

  招生代码:10592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edu.cn

  招生考试处网址:http://yzb.gdufe.edu.cn

  招生考试处官方微信: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

  E-Mail:yzb@gdufe.edu.cn

  联系电话:020-84096451、84096714(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政编码:510320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热点问答

  问: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有哪些新增专业?

  答:2023年,我校学术学位新增统计与数学学院的070100数学、数字经济学院的0201Z1中观经济学、金融学院的0202Z1国家金融学、人力资源学院的120202企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国际商学院的120202企业管理专业(国际企业经营与管理方向);专业学位新增经济学院和统计与数学学院的025200应用统计、经济学院的025400国际商务、外国语学院的055100翻译、人文与传播学院的055200新闻与传播。另,我校信息学院的085400电子信息专业代码和名称改为085404计算机技术。

  问:各学科专业就读校区如何确定?

  答:招生专业目录中“校区”这一字段指就读校区,“广州”指在广州校区全学段就读;“佛山”指在佛山校区全学段就读。

  问:佛山校区各专业初试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是否与广州校区相同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和录取是否单独进行?

  答:根据上级规定,广州校区与佛山校区相同的专业,初试进入复试划定相同分数线。佛山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单独下达,复试单独组织,录取单独进行。

  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内容及总分计算方法?

  答: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

  复试内容:(一)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等以在职人员为主要招生对象的专业复试内容为: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二)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内容为:1.专业课笔试(100分,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2.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

  总分计算方法: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如因疫情等缘故复试改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要求及方式以《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问:如何获取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与考试题型?

  答:我校2023年各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复试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及考试题型目前均已确定并公布在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yzb.gdufe.edu.cn),请考生自行登录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研究生招生—招生简章栏目中各学科点招生简介栏目中查询。

  问:如何获取广东财经大学历年自命题试题?

  答:我校各专业近年的初、复试自命题试卷均已公布在招生考试处网站(yzb.gdufe.edu.cn):研究生招生-历年试题库栏目中,所有考生可自行登录上述网页免费浏览、下载。

  问: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是否接收推免生?

  答:我校面向全国接收应届推荐免试研究生,除以在职人员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均接收。

  申请人须为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2022年9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报考我校,并提交复试申请。我校将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考核。欢迎已获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问: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是否有“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答:“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今年我校仅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点接收,学术学位硕士点今年不安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请报考此类专项计划考生务必留意。

  问:广东财经大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我校每年会设立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兼任“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目前最高每月可获得888元的“三助”酬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学校积极协助相关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问:录取类别为定向和非定向类别的研究生有何区别?

  答: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录取为定向类别的研究生应已有工作单位,录取后档案和户口不转入我校,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就业派遣方式按上级规定执行。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研究生录取后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广东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