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本科专业设置调整工作中,支持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引导高校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为确保专业设置质量,教育部要求,高校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同时,加强了线上评议环节,组织4300余名专家审读专业申报材料,对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高校根据评议意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师资配备,改进教学和实习实践条件等。
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教育部对各地各高校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并根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
据了解,2012年以来,教育部聚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支持全国高校增设了1.7万个本科专业点,撤销和停招了近1万个专业点,推动高等教育专业结构不断优化。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高函〔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并根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现将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更新(见附件2)。请你们加强对新设专业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11111.pdf
222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