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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

2022-10-13 14:16:11 |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2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22至25日举行(西宁海东上半年延考于24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考试组织实施,在此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各考区(参考地疫情形势,及时了解各考区(参考地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本次准考证打印和考前7天防疫信息申报同时进行,参加考试须符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和参考地疫情防控政策。考前7天防疫信息申报和《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时间为10月13日12时-15日24时打印方法是考生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报名报考——防疫信息申报”,完成个人考前7天防疫信息申报后方可打印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参加西宁、海东考区24日-25日考试的考生请点击“24-25日考试——考场座次单打印”。没有按要求完成防疫信息申报的,考生将无法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考防疫工作要求

(一)考前准备

1.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各考区(参考地防疫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若考生信康码、行程卡在考前7天个人防疫信息申报结束后转为非绿色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报考考区电话报备(详见附件1),按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考务管理规定应考。

2.实名申领“信康码”。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康码。

3.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我省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样例详见附件2),其中西宁、海东考区24日至25日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延考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48小时是指报告时间至首场考试开始时间。

4.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

考生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非法手段获取核酸检测证明、信康码、行程卡图像的,一切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期间

1.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检查必须携带的“二证一码一卡一书一报告”以及考区(考点)规定的其它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供

1)二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

2)一码:考前一天带有“绿码”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3)一卡:考前一天带有“绿色”字样的行程卡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4)一书:《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5)一报告: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2.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违规物品检查,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场须知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

4.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现场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时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

)考试结束

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2.建议考生考试结束立即返回住所,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四)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不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防疫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2.未按属地化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1天信康码、行程卡仍为非绿色的,不得参加考试。

4.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须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由相关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期或居家期的,不得参加考试。

7.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防疫评估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9.不符合考区(参考地)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qhjyzsks)微信公众号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考前持续关注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的短信提醒。由于不符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和考区(参考地)疫情防控政策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各考区报备咨询电话

      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样例及说明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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