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2〕36号)要求,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共确定参与招生院校21所、招生专业50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章程
各校要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和苏教职函〔202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制定招生章程。各校章程须明确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办学层次、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录取规则、体检安排、授课形式、教学总课时、学费标准、学籍管理、联系电话及其他须知等内容。招生简章请于11月6日前发送至jsgaozhi@126.com,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组织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到报考高职院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鼓励社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报考就读高职院校。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gk.jseea.cn:2443,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考生可选择报考院校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2.现场确认。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重点审核报名考生的户籍、学历等,考生必须本人到场,退役军人考生需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教育局提供的证明。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1月15-21日之间,招生院校要对现场确认情况视频留存。
(三)考试、体检和录取
1.组织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1月28日前,考试形式为“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内容由招生院校自主决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校考试的具体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详细说明。
2.组织体检。招生院校要主动对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2月3日前,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3.招生录取。招生院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2月6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2月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报到开学。各招生院校要安排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新生于12月30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统一于2023年春季开始。
二、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切实安排好各项事宜,特别是要严密组织报名、考试与录取等环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今年已经被省内外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以及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坚决杜绝中介等社会机构介入招生工作,如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生资格。
(二)严格执行退役军人考生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退役军人报名事宜,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通知要求为准,请相关高职院校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三、其他
自2023年起,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暂停实施。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万炜,电话:025-83335623;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张海涛,电话:025-83235944。
附件:2022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学校名单(含招生专业和计划).pdf
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