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323人,其中全日制282人(学术学位152人,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41人。
二、复试(考察)分数线
在国家线的基础上,学校按照各学科(方向)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和公安学科女生比例要求等情况,确定各学科进入复试(考察)分数最低要求。
三、复试考生范围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1.非公安和警务学科(包含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法律、安全工程、警务7个学科,下同)
在学校复试线的基础上,各学科(方向)按照本学科(方向)招生计划的140%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生源不足学科,等额复试。(见附件1)
2.公安学科(包括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学科,下同)
在学校复试线的基础上,各学科方向按照本方向招生计划的180%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考察名单(见附件2)。其中,各学科方向女生考察人数不超过本方向女生招生数的200%。生源不足学科方向,等额考察。考察合格者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符合学校调剂条件和有关要求,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被我校确定能够参加复试的考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中公布。
四、复试内容
学校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组织实施,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政治考察、体能测评(仅限公安学科)、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心理测试等内容。
(一)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确认审核,主要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或人民警察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等。
(二)公安学科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做好2023年部属公安院校公安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按照公安学科各方向招生计划的180%比例确定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其中,面试主要对考生报考动机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察,并给出结论。
(三)非公安和警务学科政治考察和体检。非公安和警务学科政治考察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生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填写考察表并出具考察结论。体检依据《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体检项目和标准,校外考生由考生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学校医院审核出具结论。本校应届生考生由学校医院体检并出具结论。
(四)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及应用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所有科目笔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100分。
(五)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为15分钟。
(六)外语听说测试。主要对考生外语阅读能力和听说水平进行进一步测试,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为5分钟。
(七)心理测试。主要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评估,采用相关量表问卷测试和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其中公安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警务学科考生的复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再次折算)。
(二)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综合面试和复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复试考核合格,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保留两位小数。
(三)荣立部队二等功免试申请考生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复试总成绩四项分数均在60分以上为复试考核合格。
六、录取原则
(一)复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政治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合格的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公安学科区分性别,各学科(方向)录取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方向)录取总数的15%。
(四)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各学科(方向)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缺额数量按照总成绩分批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公安学科区分性别,各学科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1人。
(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荣立部队二等功免试申请考生,复试合格即预录取。
七、入学复查
在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研究生院负责在学校主页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通知、调剂通知和复试(考察)名单(含调剂考生)等。录取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九、咨询申诉及投诉举报方式
咨询申诉电话及邮箱:0316-2067568,jcdxyzb@cppu.edu.cn。
投诉举报电话:0316-206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