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 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
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
考生也可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ytetc.edu.cn/),点击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链接报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
申请免试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和组织考试等工作。
(二)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30开始。
(四)单独招生考试的规定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值为430分。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长:语文分值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专业技能考试分值230分,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予以认可。
(五)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规定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300分。
学院组织专家依据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分值为1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由学院组织,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六)退役军人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七)线上考试采用的考试系统、考前准备、考前模拟考试等请于2023年2月20日后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查阅《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须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以及相关考试公告。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综合成绩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的原始成绩之和。
(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为高中合格考赋分成绩的1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60%之和。
(三)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综合成绩为职业适应测试的原始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