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1.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3.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报名时间
1.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及服从志愿。
2.确认报考我校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缴费成功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考试办法及安排
时间安排
(一)单独招生
1.文化素质考试。2023年2月27日9:00-11:00。
2.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
素质测试或面试。2023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三)综合评价招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3.素质测试或面试。2023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考试方式
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视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我校将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共计200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爱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对专业和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认知情况、职业价值观、职业素养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将来从事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潜能等,分值100分。
3.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1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
成绩评定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总分值100分,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占30%。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价招生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30%。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所有考生必须完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或只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并取得单科成绩的我校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未参加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弃志愿申请,请考生志愿填报时务必慎重填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所有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