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为认真做好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知识运用、综合能力。
二、面试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进行。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每道题答题时间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8:30正式开始面试。考生上午8:0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签到。
面试地点:主考室为省教育考试院四楼大会议室;候考室为四楼视频会议室;候分室为四楼圆桌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和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咨询电话:68880303(人事),监督电话:68880202(纪检)。
十、个人防护须知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二)面试当天,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候考过程中,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接受身份信息核验及面试答题时,应摘下口罩。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
附:面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