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中招工作的各项政策,对中招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和去年相比,2023年中招政策在考试报名条件、学科分值设置、学校招生范围、优惠照顾政策等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对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体育考试、分数呈现、志愿填报和“指标到校”录取等规则进行了调整。
调整一 调整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学校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省教育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进行了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决定2023年暂停由各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进行的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以满分50分计入考生中考原始分总分。
调整体育考试后,各校应按照要求教育和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体育锻炼,开展好日常体育课活动。考生的体育课表现和体育运动特长项目掌握情况将记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招录取时的参考。
调整二 公布单科成绩原始分
根据有关文件,考生各笔试科目成绩等级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各等级根据原始分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以下比例划定: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
为满足广大考生和家长诉求,与去年相比,今年中考将公布考生各学科原始分、各学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将获知本年度考试科目(九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八年级为生物、地理)的原始分、等级和原始分总分,其中2023年体育与健康科目统一计为50分、A等级。
调整三 降低志愿填报难度
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学校生源已相对平衡的情况下,今年中招政策综合考虑考生志愿填报的影响因素,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难度。
一是知分填报志愿。考生在分数公布后再填报中招志愿,减少出现因估分不准确而导致填报志愿失误的情况。
二是在第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原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的基础上,增加设置第二批次统招生3个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三是允许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和指标到校志愿。在第一、二、三批次分别增加1个自主招生志愿,在第一、二批次分别增加1个指标到校志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考生更多的志愿选择。
四是允许考生多次填报或修改志愿。考生可分别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第一批次学校A段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或修改志愿。其中第一次填报时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学校志愿;第二次填报时考生可修改第一批次统招生B段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第三次填报时考生可修改第三批次志愿。
调整四 降低志愿填报难度
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其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指标到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高于录取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剩余的指标将予以收回,用于按普通高中招录原则,统一招录本市县区域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今年起,所有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有户籍要求的市县都将取消户籍要求。
调整五 优化同分比较规则
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执行,在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规定要求后,将比较投档总分(投档总分为原始分总分和优惠照顾加分之和)。若投档总分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若仍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序择优录取:①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总分。②比较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五科原始分总分。③比较生物、地理两科原始分总分。④依次分别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原始分。
此项调整的主要目的,一是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强调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参考作用。二是引导学生加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基础性学科的学习,同时对各学科的学习要相对平衡。三是适应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需要,确保考生在投档排序时得到合理区分。
调整六?优化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今年中招政策明确,将自主招生时间调整到学校统招生录取前进行。同时规定,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中考满分的30%,其他自主招生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中考满分的60%,学校可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并在自主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方向、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和监督方式等,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中招办备案。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经报备的自主招生方案。公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范围原则上应与统招范围一致,民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范围为审批地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