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

2024-02-18 22:42:02 | 南京艺术学院 |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注:1.上表中,招生方式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应子科类省统考。
  招生方式为“校考”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子科类的省统考以及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项目)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校后,前三年课程在南京艺术学院学习,第四年课程须在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习。
  3.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报考。
  4.我校2024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专业所列舞种考生,凡未列出的舞种该年不接受报考。
  5.舞蹈表演专业与舞蹈学专业不得兼报;舞蹈表演3个方向之间不得兼报。
  6.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复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录取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7.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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