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一)普通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安排录取专业(类)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择优录取。
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录取后不接受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报专业志愿。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类)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新高考投档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
2.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专业(类)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
3.山东交通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飞行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河北、河南、湖南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报考考生需与我校签订自费培养协议,征集志愿考生在入校后签订自费培养协议。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情况、背景调查、相关科目成绩、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自费培养模式,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至少有一个“有效招飞申请”。
(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江苏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凡达到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进档考生,山东省依据平行志愿模式录取;甘肃省、江苏省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普通类专业(类)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院校浏览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1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4年,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经过67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为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31万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