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01-26 14:02:46 |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第六条 学院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考试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检督查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其中,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志愿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三条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2月20日—23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ww.sdzk.cn/)报考14118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选择专业志愿。
  第七章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第十四条 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方式。已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须在2024年2月24日-26日登陆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zjzzyxy.edu.cn/)缴纳考试费用。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收取。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实行网上自助打印。2024年2月29日-3月3日登陆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zjzzyxy.edu.cn/)打印单独招生考试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八章 考试安排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3日上午进行。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退役军人除外)采取“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30分,总分值为43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数学两科分值共2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2.测试分值:分值为230分。
  二、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面向我省退役军人招生)采取“素质测试”方式测试。
  1.测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综合能力包括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包括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2.测试方式:面试。
  3.面试分值:分值为200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文化素质测试分值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为230分,总分值为430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数学两科分值共20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赋予一定分值,共230分。
  第九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缺考一项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构成。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缺考文化素质考试者不予录取。
  (三)退役军人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中职阶段获取的奖项扫描件等材料发邮箱(602917297@qq.com),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第十九条 录取手续。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二章 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四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并设有监督和申诉电话(0530-4682067)。
  第二十五条 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招生办公室申请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网址:http://www.hzjzzyxy.edu.cn/
  电子邮箱:hzjzzyxyzsb@126.com
  咨询电话:0530-4682038、4682198
  传真:0530-468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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