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山东理工大学举行2024年第三期 “稷下师德讲堂”,邀请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金菊作专题报告。党委常委、副校长苏守波主持报告会,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党委中层干部代表、各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联络员以及部分教师、辅导员和机关党员参加会议。
报告会上,姚金菊以“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法律解读”为题,结合多年来从事教育法研究及教育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当前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时代背景和高校教师教育初心导入出发,围绕职业行为准则的法律依据、行为准则和实施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和深入解读,并给老师提出中肯建议,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新风险需要新思维。
苏守波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姚金菊教授的报告对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高位引领,提升师德教育效果;二是强化底线约束,引导教师自律自强;三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他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家精神转化为广大教师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好地肩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