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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与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4-11-14 09:21:31 | 山东女子学院 |

  10月16日,山东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吕晓黎,党委委员、副校长李缨一行带队前往中华女子学院调研交流,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刘亚玫、院长刘利群对吕晓黎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刘亚玫介绍了中华女子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办学理念。吕晓黎对一直以来中华女子学院给予学校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并表达了双方进一步加强全方位战略合作的愿望。经协商一致,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助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共同推动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建设,为中国女子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后,在刘亚玫的陪同下,吕晓黎一行参观了中华女子学院校史馆和“讲好新时代‘大思政课’”展。山东女子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科研处、教务处、妇女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是妇联干部和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中国妇女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培养服务社会、服务妇女事业、服务家庭工作和妇联工作的人才摇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家庭建设研究与创新的基地。在全国妇联和教育部指导下,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湖南女子学院10年前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致力于加强国内女子院校的交流与互动,共同探讨学校定位、发展方向、模式和管理思路。两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于共同研究、探索女性高等教育规律,携手推动女性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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