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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024-03-26 10:53:22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校(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校(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1. 初试成绩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A类》,校内各招生单位结合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招生人数和复试比例划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在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单科不得低于国家A区线下5分,总分不低于A区线下30分。符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加分后达到国家线(A类),并满足相关学科复试分数线。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200%。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严防替考。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负责。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入学时持原件交学校进行复核。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
  3.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往届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 诚信复试承诺书。
  5.《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6.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7. 获奖证书,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8. 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9. 招生单位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材料1-5为必须项,6-9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招生单位需求提交。一志愿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3月24日8:00—3月26日16:00,登录网址:https://www.sdwusi.com/pas_sddyykdx,调剂考生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4月3日。一志愿笔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和各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形式由招生单位确定。各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原则上采用相同复试方式。确需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各单位应统筹安排按照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专家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调剂复试预计4月8日—20日分批次进行,复试时间、复试平台、设备环境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复试分组方式
  1. 原则上考生按招生单位报考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复试,报考时区分方向的则按照方向复试;
  2. 考生人数多的专业采取以下分组方式:
  (1)按照研究方向分组复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内科学、外科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等),具体请查阅各招生单位复试实施细则。招生单位需明确各研究生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前向考生公布,组织考生填报分组志愿后方可开展复试。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有一次志愿修改机会,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填报时实行信息公开,考生可查看本专业内其他考生申请情况。复试结束后,如同一招生单位该专业内其他研究方向有缺额,可在单位内部组织研究方向间调剂。
  (2)分站式考核:护理、药学专业学位,设置分站式考核,确保同一专业考生的复试专家组和评分标准一致。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满分150分。一志愿考生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笔试时间90分钟。调剂复试时,专业课测试方式为笔试或口试,形式由招生单位确定。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不设置合格线。
  (二)综合素质测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一般以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实施分类复试。专业学位考生应加强实践能力、职业素养考核,学术学位考生侧重科研思维、创新能力考核。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组织,满分10分。
  (四)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图书情报专业学位考生参加。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请在2024年3月26日—3月27日中午12:00前登录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查阅心理测试通知),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1.5×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图书情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1.6×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八)复试费用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80元/人/次,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120元加试费。复试费于考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同步缴纳,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z.sdfmu.edu.cn/cyxz.htm),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交学校招生复试系统。面试时会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具体专业及缺额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所有考生调剂(含一志愿未录取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调剂具体要求、系统开通时间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5+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图书情报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3×0.5+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
  (二)拟录取排序
  按照招生单位内各专业(区分方向则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初试成绩、外国语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各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理论(图书情报专业)成绩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作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3.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司〔2018〕9号)规定,专项计划专用的原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的单独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加分资格
  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需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和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所有被录取新生均需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招生单位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要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检查制度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领导实行“包片”负责制度。组成由校领导任组长、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各单位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各单位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巡视、监控录像巡查、抽查,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单位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单位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究生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各招生单位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0531-59556855(工作时间开通)
  投诉电话:0531-59556857(工作时间开通)
  监督投诉邮箱:ykyyjs983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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