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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24-06-17 09:16:36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征兵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军训(2024)81号),今年25所军队院校计划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955人(详见附件)。为圆满完成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四)符合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二、政治考核
  按照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安厅、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征(2024)28号)组织实施。
  三、面试和体检
  面试和体检由省征兵办公室会同军队院校、军队人员医学选拔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实施。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统一选派,统一编组,分片实施;体检由西部战区总医院和战略支援部队第27基地医院负责。
 (一)确定上线名单
  6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征兵办公室,结合政治考核情况,根据考生志愿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科类和性别,在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上线考生名单。
  (二)公布相关信息
  面试和体检有关信息均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sceea.cn)和“四川征兵”微信公众号发布。
  1.考生上线信息。6月28日前,公布面试和体检分数线、上线考生名单,同时明确面试和体检日程安排、组织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事项。考生本人及时自行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体检名单,也可向当地征兵办公室问询。
  2.面试和体检结论信息。考生体检结束次日,由相应市(州)征兵办公室告知面试和体检结论。7月7日前,网上公布面试和体检合格名单。
  (三)组织面试和体检
  1.时间地点。面试和体检于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同步组织实施,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日期及有关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全省划设2个片区,西昌片区:凉山州、攀枝花市上线考生,在西昌市战略支援部队第27基地医院参加面试和体检;成都片区:除凉山州、攀枝花市以外的其他市(州)上线考生,在成都市西部战区总医院(红星桥院区)参加面试和体检。
  2.面试内容和体检项目。考生按现场编组参加面试和体检。面试通过提问与交流、口令调整、现场演讲等方式,主要了解考生报考军校目的,查看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考察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结论由面试工作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并告知考生。体检由承检医院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现场可得出结论的检查项目当场告知考生。
  3.异议处理。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核,复核结论当场告知考生,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通过市(州)征兵
  办公室逐级申请一次复检;对于视力、听力、心率、血压、心电图等项目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当场组织复检;对于血糖(含糖化血红蛋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女性体检对象因生理期导致个别体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在全部体检结束前可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时间不允许情况下由承检医疗机构结合临床进行综合判定。
  四、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采用网上录取方式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
  (一)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征兵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区分性别、科类、专业,第一志愿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名录取。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第一、二志愿投档时院校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院校第一志愿面试和体检分数线。
  (二)录取。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计划缺额数量,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征兵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在政治考核、面试和缺招专业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
  烈士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加分优待;达到军队院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军队院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6月26日前主动向高考报名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申报,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退档。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征兵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部门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8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的格式向省军区提供各军队院校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名册。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由省征兵办公室寄送各院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成都片区面试和体检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西昌片区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凉山州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承检医院要严密组织体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医院对体检结论负责。要加强面试和体检现场管理,加强警戒警卫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面试和体检工作安全顺利。
  (二)认真履职尽责。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开展好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把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组织程序宣传到位,积极引导优秀青年报考军队院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质量。新生入学复审复査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信息公开、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等措施办法,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在军校招生中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及时妥善处置考生和家长反映事项,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征兵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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