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要求将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明确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2024年3月,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职业本科招生8.99万人,比上年增长17.82%,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职业教育约1.6%。
2024年5月,教育部连续发布两批拟同意设置共33所本科高等学校,其中职业本科高校多达16所,占新设高校数量近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等14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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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