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和报考点所在地发布的信息,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和安排工作,如有疑问或特殊困难,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请考生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研考相关信息。
2022年辽宁省全国成人高考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 lnzsks com)查询中心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2023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实践课考核及论文答辩)报考将统一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报名,考核时间按照各院校公布时间为准(详见下表),请考生认真阅读,按时赴考。
为做好研考考生咨询工作,现将全省各报考点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考生也可关注我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取相关信息。
2023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2月6日9:00至7日17:00进行,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文件规定,考生也可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电子居住证报考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既无我市学籍,也无我市常住或蓝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准报名。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报名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畅通考生咨询通道,确保大家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甘肃省及各考点咨询方式公布如下。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省研考考试和防疫要求,做好考试服务工作,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和全省各报考点的咨询渠道和电话公告如下。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举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在相应科目考试既定安排时段(见第一条,后同)内转为绿码的考生,可于转码当日,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前往考点参加考试。
为更好服务我省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涉考考生,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将开通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市(地)招考院进行本科前置学历资格登记、审验考生网上提交的免考材料及查收特殊情况材料时间为:12月8日-13日。
教育部指导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完善研考信息发布机制,开通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关切的问题。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进一步畅通考生咨询通道,确保大家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甘肃省及各考点咨询方式公布如下。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掌握我区研考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考生可访问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查阅研考工作通知或公告,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